out of мiŋd: Tangkak's night.

Dec 7, 2012

Tangkak's night.


昨晚,在二姑家过了一夜^_^ 我到了凌晨4点多才睡,太强了!!

上次阿辈在废死簿看在凌晨3点半回我信息,我正在线上呢。我心里以为她是睡了,醒来后,才开电脑的...哪知道和我一样是熊猫族。昨天的时候,凌晨差不多4点酱,吉打的朋友还在线上,看到我了,打一声招呼。我又心里以为他挨到现在还没睡。怎知,人家已经是睡饱饱料的,凌晨爬起来,准备看球赛。

真的很讨厌,西方国家为什么和我们的国家时差要那么大啊。我每天都很勤劳地望着我在手机上装的双时钟:一个是马来西亚的咯,一个就是Los Angeles 的哦。我们这里白天时,他们黑夜;我们黑夜。他们白天。真是一种很纠结很奇怪的感觉。

有时,心里会一直想:做莫我不是住在美国?? Why??
住在美国LA的话,我要捧场我喜欢的歌星啊...明星啊...作者啊...都会变得很方便。等以后开学了,我上Twitter要关注Justin Bieber 和 Nina Dobrev 最新动向时,他们的 tweet 都会变成 7小时前...14小时前...21小时前。他们怎么会有机会看到我的回复T^T 粉丝已经够多了,再加上时差,我们太无缘了。

其实,一个晚上想想...想通了。其实明星歌星,真的迷到很疯狂找他们的话:他们顶多会和你说:“Nice to meet you.” “ Wanna take pictures?” “Take care.” “Thank you.” 之类的话罢了。不会和你说其他东西了,也没话题聊啊=) 毕竟人家又不是和你很熟,而且只见过一次面,你和他就只是明星与粉丝的关系。他们也是和普通人一样,不一样的只是粉丝很多,出门到处都会有人要和他们拍照,他们说的话,所有人都会关注,很多女人/男人都会很愿意地投入他们的怀抱,还有拥有一大笔的钱nor。

结论:我不断地在说服自己,不过没阻止到我对他们的喜欢。依旧是BelieberDobrevic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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